1分钟前 7月29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对铜陵市河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罚款10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自吊销许可证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这是铜陵市第一例行政处罚到人的案例。
铜陵市河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糕点生产企业,近三年来,多次因连续生产不合格食品,被辖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和行政处罚。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生产监管要求置若罔闻,不积极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放任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消费者食用安全。经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该企业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铜陵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920人次,抽检6253批次食品,完成检验3517批次,立案124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没款11.74万元。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机关办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2021年第一批总局食品安全挂牌督办案件,同时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作为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公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