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于助磨剂的选型和助磨剂的应用技术,挑选合适的水泥助磨剂并应用好,才能获得真正的价值。
能够作为水泥助磨剂的物质很多,国内可挑选的助磨剂公司也很多,但效果各不相同,差别较大。助磨剂的生产门槛较低,但研发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应用服务技术等直接影响助磨剂的使用效果。甚至有的产品即使有助磨性,但有害于水泥或混凝土的质量,或有害于人体健康或环境。如氯(Cl-)含量超标准、碱(R2SO4,R2O)含量超标,或加入铝酸盐、硫铝酸盐,或干脆加混凝土外加剂等等来激发水泥的强度。这将对水泥及混凝土的性能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如氯(Cl-)含量超标准、碱(R2SO4,R2O)含量超标,或加入铝酸盐、硫铝酸盐,或干脆加混凝土外加剂等等来激发水泥的强度。
水泥助磨剂是一种有利于粉磨节能和有助于改善被粉磨物料的颗粒性能(易磨性、分散性、改善料层粉碎条件等)的好产品。长期以来,水泥助磨剂在水泥生产中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但在助磨剂产品的营销宣传上,我认为存在着某些“误导”的倾向,造成了助磨剂生产经营方与水泥企业使用方在不同利益追求下,对助磨剂产品质量的本质属性在理解上存在一些偏差。如:将助磨剂使用的关注点片面地放在了“减少熟料用量,增加混合材掺量”、“提高水泥三天早期强度”的功能性方面。但是,在本文的试验条件下,从这两个参数的变化规律尚不能很好地解释塑性开裂的影响规律。营销宣传中,由于过分放大助磨剂的“增强”功能,忽视关注助磨剂产品本身的内在质量
水泥助磨剂不是水泥增强剂
水泥熟料的矿物组成和矿物形态主要决定着水泥的强度,水泥颗粒级配和掺合料品种对水泥产品的性能具有重要影响。《水泥助磨剂标准》的“技术要求”中并没有对助磨剂增加水泥早期强度指标提出要求,而把提高水泥早强指标作为助磨剂产品采购合同的考核指标,会对助磨剂产品质量管控带来错误诱导。对水泥助磨剂的增强机理进行研究是一回事,但把增强功能作为产品营销重点的传统思维似乎应该变革了。虽然某些有机醇胺类成分对水泥水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增强机理比较复杂,会因物料变化、实验误差等存在个性化的差异,至少这种增强机理研究目前还不能很好地定量地描述这种强度增进的函数关系。2、客户有些要求往往是陷阱,也是助磨剂企业为自己设计的陷阱。保证和提高水泥产品强度是水泥厂生产质量管控的责任,不能用助磨剂产品来做部分保证。在选择液体水泥助磨剂时,从对社会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角度来考虑,应选择无毒、无刺激性气味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