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节管桩长度一般小于15m,且施加了预应力,可用吊钩钩住管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但此法不适用接长后的桩,吊装接长后的桩仍应进行吊点位置设计及桩身强度验算。管桩采用汽车运输时,应在车上位于距桩端O.21倍桩长处设置固定支承点,装运时,应将管桩一根挤一根平行放置,一层叠一层错位放置,大直径桩、长桩放在下面,小直径桩,短桩放在上面,一堆桩应绑固成一整体,并在四周塞紧,防止晃动。汽车运输一般使用长挂车,管桩悬臂长度不应超过1.5m。
管桩施工常利用桩机拖拉取桩,本条规定当采用这种方法取桩时,将叠层堆放限制在二层,并应对桩的拖地端加以保护,一般可采用废轮胎或其它弹性材料衬垫,以此对桩的拖地端加以保护。
应尽量避免使用锤击式沉桩
特别是路基填土高度大于5米的路段,要求必须使用液压式静压机。由于锤击式打桩机落锤时瞬间的冲击力较大,会对原有高填方段路基带来一定的振动影响,破坏原有路基的稳定,特别是路基含水量较大时,连续多次的冲击振动影响会使路基土发生液化,同时受到路面荷载的作用使路基产生滑动面,造成原有路基及路面的开裂,严重时会造成原有路基的滑坡。
打桩施工时,先打主楼桩——深桩(24m长),后打裙楼桩——浅桩(9m长);先打跨中桩,后打边区桩;先打近桩,后打远桩;先打毗邻建筑物的桩,后打远离建筑物的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桩基的侧向位移。
管桩施工要求
1、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现场可供参考的试桩资料;
3、桩基础设计图,设计人员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4、拟建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高空线路、临边马路等相关的技术资料;
5、主要施工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6、经检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管桩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质量检验资料;
8、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委派书,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9、监理合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资料,监理委派书;
施工现场条件要求
1、场地清楚桩位位置的原建(构)筑物基础及地下障碍物;
2、施工场地应平整,排水畅通,坡度宜小于1%。压桩机船型履靴的接地压强一般要求120-140KPa,当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对其采取加固处理措施;
3、当桩基施工可能影响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边坡道路等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预先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跟踪监测。